2009年3月23日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的2006-2007年度A类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名单,本市共有2076家企业在列,我司荣获这一称号。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本市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上海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从税务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管理、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应用百分考核方法,将纳税人纳税信用评定为A、B、C、D四种等级,以考核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和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纳税人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采取分类管理办法。
近几年,根据上级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我司加强了纳税信用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ERP系统实现了税务管理的信息化,从而提高了我司纳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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